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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析《曲律》的独特理论构建
2025-10-15 13:59:35 来源: 作者:王舒琪 【 】 浏览:9次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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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《曲律》是明代戏曲理论家王骥德晚年撰写的戏曲论著,上承中国传统诗学、历代曲论的精髓,下开系统论曲、以曲之规则论曲之实事的先声。《曲律》认识到戏曲艺术的高度综合性,把戏曲当作独立的研究对象,并按照特征进行分类,门类详备,见解精湛,是我国第一部较为全面、系统的戏曲理论专著,其理论构建具有独特性。基于此,本文对《曲律》的独特理论构建进行探索,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一定参考。

 

一、道小而忽炽——《曲律》的理论构建背景

 

   理论上,随着戏曲的不断发展,戏曲理论家对其进行了愈发深入的探索。元末明初开始出现相对应的理论构建,如钟嗣成《录鬼簿》、夏庭芝《青楼集》、周德清《中原音韵》等,各自从作家、演员、作品、音韵、律学等方面进行了初步构建。至明代,我国曲学进入了一个新的周期,南曲的流传和革新为其注入了新的生命力。徐渭《南词叙录》、吕天成《曲品》、沈璟《南九宫十三调曲谱》、王世贞《曲藻》等戏曲理论作品,臧懋循《元曲选》、胡文焕《群音类选》等戏曲选本皆于此时编纂而成,这表明在此时戏曲有了独立性和独特价值。

   政策上,明代前期实行严厉的“禁戏”政策,明文公布“今后人民倡优装扮杂剧,除依律神仙道扮、义夫节妇、孝子顺孙、劝人为善及欢乐太平者不禁外,但有亵渎帝王圣贤之词曲、驾头杂剧,非律所该载者,敢有收藏、传诵、印卖,一时拿送法司究治。”从这条榜文中可以看出明代前期已对戏曲创作、演出进行了严格的管控,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戏曲的创新和发展。明中后期,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、市民文化的发展,“禁戏”政策也逐渐松弛,戏曲及戏曲理论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。

   制度上,明初恢复科举制度,八股文的盛行使明代文人的文学创作和构思路径产生了新风气,《曲律》中提到“今吾辈操管为时文”,指明当时文人群体的主要创作内容。一方面,考中举人、进士的戏曲作者人数增多,显著提升了戏曲的地位;另一方面,八股文的严格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文人的自由思想和情感表达,使创作的内容趣味性较低,对戏曲文风造成了一定影响。

   在此背景下,《曲律》应运而生,内容涉及戏曲源流、音乐、声韵和曲词特点、作法等,并对元、明部分戏曲作家、作品加以品评,其理论构建更加成熟,得到了“明代之论曲者,至于伯良,如秉炬以入深谷,无幽不显矣”的高度评价。

 

二、广交而多学——王骥德交游与《曲律》理论构建的关系

 

   王骥德与诸多戏曲家都有着频繁的交游。《曲律》自序写道“友人孙比部夙传家学,同舍郁蓝生蚤擅慧肠,并工风、雅之修,兼妙声律之度。埙箎谬合,臭味略同。日于坐间,举白谭词,明星错于尊俎;抽黄指疚,清吹发于櫩楹”,表明他与友人经常在一起探讨戏曲相关问题,还反复提到沈璟、汤显祖、叶宪祖、顾大典、史槃等人,这些戏曲家对他的理论构建也产生了很大影响。

   对王骥德影响最大的,是戏曲家徐渭。王骥德师从徐渭,两人来往频繁,情谊深厚。王骥德对徐渭十分仰慕,对他在当时戏曲学领域方面的成就进行了肯定,在曲学思想上深受其影响。一方面,徐渭在《南词叙录》里提出“填词如作唐诗,文既不可,俗又不可,自有一种妙处,要在人领解妙悟,未可言传”,认可以雅化俗的通俗语言。王骥德继承了这一思想,又在这种思想上有所发展,认为“剧戏之行与不行,良有其故。庸下优人,遇文人之作,不惟不晓,亦不易入口。村俗戏本,正与其见识不相上下,又鄙猥之曲,可令不识字人口授而得,故争相演习,以适从其便。以是知过施文彩,以供案头之积,亦非计也。”这一观点深刻地关注到戏曲的舞台性和剧本可实现性,认识到“文人之作”在案头和在舞台上有着较大的差异,不但影响了现场观众的理解,也影响了表演者对戏曲剧本的表达,从更深层次指出戏曲创作存在的具体问题。另一方面,徐渭在《南词叙录》中为被称为“里巷俚曲”的南曲力争身份,首次以文人身份,从理论的角度出发把视线转向了南曲戏文。在对南曲的关注上,王骥德继承了徐渭的思想,把对戏曲作品的规范和指导主要放在了南曲上。《曲律》中指出“惟是元周高安氏有《中原音韵》之创,明涵虚子有《太和词谱》之编,北士恃为指南,北词禀为令甲,厥功伟矣。至于南曲,鹅鹳之陈久废,刁斗之设不闲。彩笔如林,尽是鸣呜之调;红牙迭响,秪为靡靡之音”,道出当时南北曲创作规范理论上的差异之大。

 

三、全才而本色——《曲律》理论构建核心思想

 

   《曲律》正文由三十八章专论、一章长篇幅的杂论和一章附论构成,研究对象包含戏曲和散曲,研究内容囊括戏曲的源头与流变、戏曲创作的要点和规范、当时创作存在的问题和弊端、优秀作品的特征与内涵、作家的介绍与品评、舞台演出的构成和审美规则等,试图构建完备的、多角度的声律与音韵,将具体作品或者片段结合观点详细分析。

   《曲律》将“论曲,当看其全体力量如何,不得以一二韵偶合,而曰某人、某剧、某戏、某句似元人,遂执以概其高下。寸疏自不掩尺瑕也”这一整体性的评价标准贯穿始终。

   (一)对儒家精神的传承

   《曲律》的核心审美取向是温和敦厚,是对儒家美学的延续,深受历代文论的影响。文本中提到的“本色”“温雅”“浅深、浓淡、雅俗之间”都是传统儒家美学的体现。“古人往矣,吾取古事,丽今声,华衮其贤者,粉墨其慝者,奏之场上,令观者藉为劝惩兴起,甚或扼腕裂眦,涕泗交下而不为已,此方为有关世教文字。若徒取漫言,既已造化在手,而又未必其新奇可喜,亦何贵漫言为耶?此非腐谈,要是确论。”王骥德在这里指出了戏曲作品需要强烈的艺术效果,将艺术表现力作为重要的审美标准,强调了将“有关世教文字”作为戏曲具体的实用目的与精神内核,体现了经世致用的传统儒家思想。

   “数十年来,‘弋阳’‘义乌’‘青阳’‘徽州’‘乐平’诸腔之出。今则‘石台’‘太平’梨园,几遍天下,苏州不能与角什之二三。其声淫哇妖靡,不分调名,亦无板眼,又有错出其间,流而为‘两头蛮’者,皆郑声之最,而世争膻趋痂好,靡然和之,甘为大雅罪人,世道江河,不知变之所极矣!”王骥德对这些声腔的批评,具体体现在这些声腔的“调名”“板眼”上,这显然是对这些声腔在整体上“雅正”不足的批评,体现了对儒家诗学精神的一脉相承。

   (二)戏曲的“本色”说

   明代的戏曲学家十分重视对戏曲“本色”的要求。《曲律》中有“当行本色之说,非始于元,非始于曲,盖本宋严沧浪之说诗”一句,认为“本色”说沿袭自南宋严羽的《沧浪诗话》,实际上,“本色”说用于文学批评的范畴并不是源自严羽,早在《文心雕龙》中已经有所提及,严羽将这一观点引入诗学领域,得以被后人广泛引用。《曲律》中也多次提及“本色”,对“本色”的内涵进行了分析,并不断强调戏曲中“本色”的重要性。

   其一,“本色”是对戏曲整体创作内容的要求。“作剧戏,亦须令老妪解得,方入众耳,此即本色之说也。”即戏曲创作要通俗易懂,能被大众接受,使文化水平不一的观众都可以理解戏曲的内容。

   其二,“本色”是对戏曲语言风格的要求。《曲律》中对许多戏曲作品的语言风格是否符合“本色”这一要求进行了分析,如“《红蕖》蔚多藻语,《双鱼》而后,专尚本色,盖词林之哲匠,后学之师模也”“夫《琵琶》久用本色语矣,饿字亦何俗之有,乃妄改之,而反以不韵为快耶?”“二十六折驻马听‘书寄乡关’二曲,皆本色语。”从中可以看出,《曲律》追求质朴简练的语言,对当时戏曲语言藻饰华丽、卖弄学问、堆垛陈腐表示反对。

   其三,“本色”是对戏曲审美内涵的要求。在《沧浪诗话》中严羽就已经以禅喻诗,将“妙悟”与“本色”相互解释,创造新的审美内核,推崇浑然天成的美学境界。《曲律》对这一观点有所发展,如“夫曲以模写物情,体贴人理,所取委曲宛转,以代说词,一涉藻缋,便蔽本来”表明在描述“物情”“人理”时不应使用华丽的辞藻遮蔽戏曲的深刻内涵,而是要还原语言“本色”;“此在高手,持一‘情’字,摸索洗发,方挹之不尽,写之不穷,淋漓渺漫,自有余力,何暇及眼前与我相二之花鸟烟云,俾掩我真性,混我寸管哉”表明戏曲对“情”的描写应发自本心,创作时要以“情”字为主导,展现“真性”。这体现了王骥德对“本色”说的深刻把握,使“本色说”的内涵更加丰富。

   (三)文辞与声律的平衡

   明代戏曲界曾有过一场“汤沈之争”,即以汤显祖和沈璟为首的两个戏曲流派对于文辞、声律何者为创作者所需遵循的第一要义进行讨论。汤显祖主张“凡文以意趣神色为主”,认为在创作中要注重曲意。沈璟强调戏曲要注重声律。王骥德对汤显祖和沈璟的主要观点进行了概括性分析:“临川之于吴江,故自冰炭。吴江守法,斤斤三尺,不欲令一字乖律,而毫锋殊拙;临川尚趣,直是横行,组织之工,几与天孙争巧,而屈曲聱牙,多令歌者齚舌。”王骥德取两家之言,指出在戏曲创作中应平衡文辞与声律,兼顾戏曲的文学性和表演性,对创作实践中因两者取舍不当产生的问题进行了细致分析。

   《曲律》对汤显祖作品中的文辞进行了肯定,认为“临川汤若士——婉丽妖冶,语动刺骨,独字句平仄,多逸三尺,然其妙处,往往非词人工力所及”,却也说到“临川汤奉常之曲,当置‘法’字无论,尽是案头异书”“稍闲声律,汰其剩字累语,规之全瑜”,这是对汤显祖作品“案头”太过、失之“场上”的批评。王骥德认为,汤显祖的戏曲作品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,但声律上的缺失导致其在舞台表演上有所缺憾,这一观点在他对汤显祖具体作品的分析中有着更明显的体现。王骥德认为,《紫萧》《紫钗》辞藻堆叠,并不是成熟的作品;《还魂》虽然“奇丽动人”但仍然有所不足;《南柯》《邯郸》则是“技出天纵”的作品,因为这两部作品做到了“渐削芜颣,俛就矩度”“掇拾本色”,在文辞之美的基础上,对影响剧情表达的地方进行了删减,同时兼顾声律,基本实现了文辞与声律的平衡。

   王骥德在《曲律》中虽然强调严格遵循规范声律,却也批评沈璟“不欲令一字乖律,而毫锋殊拙”,指出在创作时不能因声律而忽视作品的文学意趣。

 

四、结语

 

  王骥德《曲律》承历代文学批评之精粹,博众家之长,以大量戏曲剧本为案例,结合自身对戏曲深刻的认识,形成了独特的理论构建,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戏曲理论的空白。《曲律》作为戏曲研究的珍贵文献,对当下戏曲欣赏与戏曲创作有重要的借鉴意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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